Uber罰不怕?六都擬聯合取締大執法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6 月 01 日訊】Uber違規營業,累積罰款已超過5千萬元,交通部決定祭出更嚴格取締手段,日前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要和六都的交通局聯手,擴大取締Uber駕駛,以及對Uber公司開罰,預計會對UBER業者造成不小的衝擊。

大都會衛星車隊總經理 吳建璋:「台灣不是沒有法律,台灣的這個公路法第77條,已經有這完整的規範,是沒有經過政府審核的車輛是不能上路的,去營業的。」

根據交通部在今年3月21日新修訂的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Uber司機第一次被查到違規載客,將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並吊扣該次車輛違規營業車牌2個月,第二次被查到,將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吊扣該次車輛違規營業車牌3個月,但如果是在6個月內違規兩次以上,罰鍰直接升高到10萬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

但Uber司機似乎罰不怕,因為Uber司機被開罰單,公司除了會幫忙繳罰款,還會派出配合律師來協助處理行政手續,車牌被查扣期間,還會提供代步車或每日補償津貼,不影響生計。

大都會衛星車隊總經理 吳建璋:「現在呢,很多計程車司機已經在串連了,準備去總統府抗議遊行。」

Uber進軍台灣近2 年,一直強調共享經濟,自認是資訊服務業,不過,交通部認定Uber是運輸服務業,多次規勸申請登記為運輸業,但Uber從未理會。交通部公路總局從2014年9月開罰Uber,取締違規案件至今超過600件,累計罰款超過新台幣5,600萬元。

新唐人亞太電視 胡宗翰 黃庭鋒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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