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軍公教勞同步 夫妻可同時領育嬰留停津貼

現行就業保險法明定,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刪除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相關條文,未來夫妻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圖為一兒童與祖父玩耍資料照。(圖/GettyImages)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12 月 24 日訊】現行就業保險法明定,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刪除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相關條文,未來夫妻均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此外,立法院會今天也三讀修正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條文,讓公教人員夫妻未來在申請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現行就業保險服務法明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勞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計算,於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6個月;但父母同為勞工被保險人時,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刪除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相關條文。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指出,現行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條文,原是考量育嬰留職停薪的子女撫育需求;但考量照顧子女為雙親共同責任,且如勞工已有育嬰留職停薪事實,基於就業保險宗旨是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提供損失填補,所以刪除父母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相關條文。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在法案三讀後發言指出,這次修法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希望藉由營造友善職場育兒措施,為少子女化的台灣注入新生命;但可惜這次未直接修正就業保險法,將提高津貼給付標準,而是另外訂定補助要點,呼籲勞動部不應用補助要點替代母法。

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表示,逆轉少子化要從親職均等做起,兩性需共同負擔養育子女責任,而她也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政府應檢視陪產假、家庭照顧假、育兒津貼等問題,具體解決勞工生養小孩的沈重負擔。

另外,立法院會今天同樣三讀修正通過軍人保險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以及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規定。

劉建國在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指出,關於此次修法,他感謝國防部長邱國正大力支持,而且這都是民進黨政府及提案立委面對國軍人力危機的積極作為;挑戰雖然持續存在,但打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是大家永遠不變的目標。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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