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呼籲連署廢除中國勞教制度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8月15日訊】湖南永州被逼賣淫的女童的母親唐慧,因為投訴警察而被勞教,消息傳出,網路上民怨沸騰,強烈的輿論關注和對永州方面的激烈批評,讓永州相關單位做出撤銷對唐慧的勞教決定。一時之間,「廢除勞動教養」的聲浪,在網路上此起彼落,有律師在網上發表公開信,呼籲立即撤銷《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決定》,並要求網民在公開信上簽字。

「上訪媽媽」唐慧,被網民稱為「史上最悲情的母親」。6年前,她11歲的女兒被綁架後受迫賣淫,並被輪姦而染上性病,導致終身不育。唐慧多次上訪,要求徹查涉嫌「 舞弊」的警察,但她卻被當局冠以「 嚴重擾亂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罪名,被判一年半的「勞動教養」。

獨立中國問題學家 鞏勝利:「這種勞動教養法,是中國特色的一種法律,這種法律通常是由某一個人,比如說他所謂的勞動教養委員會,或者說是某一個領導人的批准,不經過法律的程序,不經過法院的程序,他就做出這樣剝奪公民權利的行為,簡單的說,他是一種特權。」

另外,重慶市彭水縣郁山鎮大學生 村官任建宇,在QQ空間、騰訊微博轉發或發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的言論和信息,而被彭水市公安局勞教兩年。勞教書指他從2011年4月至8月,多次發表「負面言論和信息」、「鼓吹西方政權模式;攻擊執政黨、政府,煽動網民顛覆國家政權」。目前任建宇正在勞教中。

「中國新聞週刊」主筆「章文的文章」在新浪微博表示:「 湖南唐慧剛剛脫離牢籠,又曝重慶任建宇失去人身自由,僅僅是在微博上轉帖、發帖,即被勞教2年。我感到憤怒並呼籲公民集體反對的同時,也想正告執政黨,勞教制度早就不合時宜,侵犯人權,與文明社會相悖,已成眾矢之的,應儘早廢除。」

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明文規定,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

一石激起千層浪,「廢除勞教」已經在網路上引起沸騰,網民紛紛發表意見,認為:上訪者得不到申訴的管道,反而被勞教,被剝奪人身自由。

浙江「思昆侖律師事務所」的王成律師在網上發表公開信,呼籲立即撤銷《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決定》,並要求網民在公開信上簽字。

一名年輕的勞教警察留言表示:勞教制度現在很大程度上,成為了當權者打壓「 不聽話者」的一種手段。我們也希望違法的勞教制度立即廢除。

新唐人電視 田淨 黃億美 郭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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