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案追查線索 一分鐘看關鍵時間軸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8 月 23 日訊】兆豐銀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署處以天價罰款,業者的理由是,台美文化有認知差距,但被金管會駁斥,直指兆豐銀疏於管理,現在朝 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方向來追辦,連前朝金管會的責任也要追查,幾個關鍵時間點,一分鐘帶您了解。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2012年的匯款交易,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事件越滾越大,時間軸來看。

2015年,1月~3月,美國NYDFS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辦理金融檢查。

10月份,美國聯準會5位官員來台,兆豐銀行高層得知檢查結果事態嚴重,但並未即刻啟動相關應對機制。

2016年2月9日,紐約分行收到NYDFS檢查報告,報告內容列舉多項洗錢防治缺失,其中並未提及裁罰。

2月15日兆豐方面成立專案小組,並更換兩位紐約分行法遵人員。

3月份 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請辭,由吳漢卿代理董事長。

5月18日,兆豐銀行將NYDFS檢查報告翻為中文,第一次呈報金管會此事。

7月29日,兆豐總行接獲紐約分行通知,得知可能被開以鉅額裁罰。

8月1日,兆豐金代理董事長吳漢卿向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報告,金管會得知重罰消息。

8月16日,徐光曦接任董事長職務,並被告知開罰消息,19日兆豐金召開臨時董事會,徐光曦簽署合意令,確定兆豐被罰款1.8億美元。

新唐人亞太電視 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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