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撰文批習 任志強遭重判18年 中共官媒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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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9 月 22 日訊】中國紅二代、地產大亨任志強,今天(9月22日)被北京法院以貪污、受賄等罪名,重判 18年,並處罰金420萬元人民幣(約1800萬元新台幣)。但外界普遍認為,任志強是因為今年3月間撰文,諷刺習近平是「小丑」,以及批評中共當局防疫不力等,而「因言獲罪」。重判也被外界認為是「殺雞儆猴」,警告黨內對習有異議的紅二代,以及反習陣營。弔詭的是,重判消息公布後,中共官媒對此卻集體噤聲,連通報此事的法院微博下方留言區,也變成無法察看。而早先任志強開庭受審時,傳出拒絕認罪,這次宣判後,卻變成「不上訴」,也引發外界諸多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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