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雲被查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8 月 17 日訊】中國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長劉新雲,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另外,根據《明慧網》報導,劉新雲曾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追查其相關責任。

通報稱,劉新雲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違規接受宴請;弄虛作假騙取學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等。

據公開簡歷,劉新雲曾任淄博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市610副主任;2008年11月起,任山東菏澤副市長,公安局長、黨委書記等職;2011年12月起,任山東濟南副市級幹部、公安局長、黨委書記;2014年12月起,調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 。2018年1月起,任山西副省長,省公安廳長。

劉新雲任職期間,對淄博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負有責任。

據《明慧網》報導,僅在2000到2004年,淄博市秋谷勞教所非法關押過300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肖丕峰、王新博、王明雲、鄒松濤等人被非法綁架、受酷刑、被迫害致死。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正在追查劉新雲的相關責任。

新唐人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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