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中共大肆濫用軟禁羈押 迫害人權

【新唐人亞太台 2022 年 09 月 10 日訊】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公布的最新報告指出,近年來中共執法部門使用非法軟禁或「監視居住」的數量急劇上升,而被關押人員的生命安全也很難得到保障。

9月6號,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發布最新報告,揭露中共警方長期軟禁公民的具體做法。除了通過所謂的法律措施,還通過任意和非法手段,來對付維權人士、異議人士和當局認為的敏感人物。

人權活動家、湖北宜昌公民 劉家財:「我是被邊控的人,不要說離開這個國家,出國去旅遊什麼的,就連我這個城市,我居住的城市都不能離開,我不知道我們國家還有多少像我這樣的情況。反正我是不能離開這個城市的,被限制在這個城市裡,就是被畫地為牢。」

另一位中國異議人士林生亮向新唐人電視台披露,他曾多次被強迫失蹤。

人權捍衛者、異議人士 林生亮:「2020年習近平訪問深圳的時候,我被關押在一個小區的警務室裡面,跟外界失去聯繫,那時候他們就是明白的告訴你,習近平來這裡訪問,不想出現任何的閃失。」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碩士 賴建平:「這種情況顯然是對法律的濫用,是中國的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在濫用法律,在法外執行一套侵犯中國公民基本人權和自由的野蠻做法,他們更多的採用一種叫強迫失蹤,這兩個東西是中國目前專制體制下,最野蠻的、非法的強制手段。」

另一位中國人權律師唐荊陵,2011年被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拘留時,他的妻子在沒有任何罪名指控的情況下,也遭到非法軟禁。

賴建平:「中共運用所謂的「監視居住」,它加以濫用,對根本沒有犯罪行為,不構成犯罪,連嫌疑人都不是,更不可能是被告人,對這些人,甚至對他們的家屬濫用所謂的「監視居住」,實際上它是一種變相的刑罰。」

人權組織指出,還有更嚴重的情況,包括在指定地點監視居住期間,使用虐待和酷刑。例如中共警方將人員關押在一些不為人知的地點,像是由酒店房間改建成的「黑監獄」,在裡面進行長時間迫害。

林生亮:「監視居住和強迫失蹤就是一種酷刑,這種酷刑有別於身體的酷刑,它是從精神和心理上的一種折磨,它會令到你家人和所有身邊的人感到恐懼,因為不知道你被帶到什麼地方去,而且你所住的地方是什麼樣的環境,外界無從知曉。」

報告指出,中共在2012年和2018年對《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進行了兩次重大修訂,進一步將軟禁使用編入法律,因此,軟禁被濫用的空間巨大。

光2020年中共病毒大流行的第一年,監視居住就高達4萬多,較2019年的3萬5509案,大幅上升13%。

賴建平:「毫無疑問這是違反中國共產黨現在它自己制定的刑事訴訟法的,所以這種無法無天的做法,是一種暴政,是一種侵害公民基本人權和自由的暴虐做法。它們沒有任何道義上的正當性,沒有合理性,更沒有合法性。」

人權組織估計沒有記錄在案的軟禁案數量,可能至少是資料庫中的3倍之多,未來3年,軟禁的案件數量可能會超過100萬。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 孟心琪 易如 鍾元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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