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罐啤酒就超標 酒駕新法明上路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6月12日訊】馬英九總統,11日公布刑法修正條文,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就會開罰,達0.25毫克涉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灣酒駕新制取締標準和日本並列,成為全球最嚴格,換算飲酒量,平均喝3到4瓶鋁罐裝啤酒,就可能超過0.25。

炎炎夏日,大口喝下啤酒好清涼,但駕駛人得當心,只要喝兩瓶罐裝啤酒,酒測值立刻破表。

北市交大員警:

「0.49(毫克)。」

13日凌晨零時起,酒駕取締標準變得更嚴格,總統馬英九,公布刑法修正條文,新法上路,酒測值下修為0.25,就會涉及公共危險罪,至少處2個月以上有期徒刑,還不能易科罰金。

台北市交大副大隊長 林基田:

「原先的公共危險罪,從酒測值的0.55修正,下降為0.25,就是要移送法辦,那原先的行政罰,由0.25降低為0.15就直接開罰。」

根據現行裁罰標準,一般駕駛,酒測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才開罰,13日0點起,只要呼氣酒精濃度達0.15毫克就會被取締,這也讓台灣和日本並列全球酒測最嚴國家,罰金從1萬5千元,到最重9萬元,至於危險駕駛部分,原酒測0.55毫克才會移送法辦,新制降為0.25毫克,最重面臨2年以下徒刑。

台北市交大副大隊長 林基田:

「從去年的葉少爺事件到現在,因為酒駕,對國人所造成的嚴重影響,所以這次的修法,趨向特別嚴格。」

避免酒駕悲劇一再上演,酒測值下修,即便只喝一口酒或者吃摻酒的料理,千萬別開車上路,以成人60公斤計算,裁罰標準0.15,喝兩瓶啤酒就超標,紅酒240cc,威士忌70cc,相當於半瓶養樂多;達到0.25毫克危險駕駛,喝3~4罐啤酒或紅酒400cc、威士忌120cc,可能吃上牢飯,警政署12日晚間起,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駕,並且持續每月兩次大執法,民眾千萬別存僥倖的心,以免荷包失血,還得面臨司法。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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