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許郴生冤案 4年申訴獲國家賠償

許郴生生前照片(明慧網)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8 月 01 日訊】湖南郴州47嵗法輪功學員許郴生,2012年5月16日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被背銬鐵椅子「審訊」12小時後身亡。其子楊許俊為母伸冤,經漫長4年多官司,終於獲國家賠償死亡金。


明慧網7月31日報導,2014年8月26日楊許俊向公安局北湖分局申請國家賠償,同年10月24日北湖分局決定不予賠償,楊許俊不服向北湖區法院提起訴訟。楊許俊認為母親被抓之前是一身體健康,活生生的人,被傳喚後卻離奇死亡,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湖南郴州法輪功學員許郴生遺體(明慧網)
湖南郴州法輪功學員許郴生遺體(明慧網)

2016年12月19日在北湖區法院調解達成協議,下達調解書,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三十一萬九千六百元和被贍養人生活費五千四百元人民幣。

許郴生女士,1965年4月出生,湖南郴州市煙廠職工。因堅守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從2000年到2012年,她被郴州煙廠停職到被郴州市公安局、長沙鐵路公安處、「610」人員、國安非法抓捕,關押、抄家、恐嚇、罰款、關洗腦班、折磨虐待、上報網上通緝等等。在迫害中與丈夫被迫離異。

2012年5月16日上午10點,許郴生手持法輪功真相資料在郴州市國慶南路東健帝景大酒店路旁發放給各家店鋪,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連拉帶拽的劫持上警車帶走。

郴州市民衆觀看呼籲嚴懲迫害死許郴生凶手,尋求公正屍檢的黏貼(明慧網)
郴州市民衆觀看呼籲嚴懲迫害死許郴生凶手,尋求公正屍檢的黏貼(明慧網)

在派出所,許郴生被背銬在專用的審訊椅(鐵椅子)訊問,期間12小時之久沒有給喝水、吃飯、上廁所等。晚上10點北湖分局非法對許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處罰。晚上10點39分,三個警察從派出所出來把許押上警車。11點15分,許郴生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診斷心跳,呼吸停止,宣告人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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