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詐貸案偵結 董座陳慶男遭求刑卅年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2 月 12 日訊】歡迎回來。帶您關心政治焦點。慶富承接獵雷艦詐貸案,雄檢今天(12日)偵結,檢方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和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慶富董事長陳慶男、陳偉志父子等5人,其中陳慶男遭具體求刑30年,併科10億罰金。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葛光輝:「被告陳姓董事長、副董事長以及簡姓前執行長等人,以虛偽不實的採購合約、商業發票等,來向多家銀行詐貸,被告陳姓董事長以及副董事長等人,更疑向第一銀行等聯貸銀行團來詐貸之後,隨意挪用,造成聯貸銀行團高達新台幣百億元以上之損失,嚴重的危害了國家的金融秩序,而且沒有辦法完整的交代相關款項的流向,犯行重大,建請法院就被告三人來從重量刑。」

高雄地檢署共起訴陳慶男、陳盧昭霞、陳偉志,以及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和前顧問李維峰。其中,陳慶男遭具體求刑3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億,陳偉志求刑25年,併科罰金6億,簡良鑑求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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